【專利服務】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用減免流程是怎樣的?
2007-07-28
一、如何申請專利費用減免在提出申請的同時請求減緩的,申請被批準后可以一并減緩五種費用。在申請之后請求減緩的只能請求減緩除申請費以外的尚未開始交納的其它四種費用。除申請費以外,減緩其它費用應當在該費用應當繳納的期限屆滿前2個月提出。申請專利繳費確有困難的,可以請求專利局減緩申請費、審查費、維持費、復審費以及批準專利后前3年的年費。其它各種費用不能減緩。費用減緩請求由專利局審批。個人申請最多批準減緩85%,兩個人以上或單位申請最多批準減緩70%。提出減緩請求的,可按已批準的減緩數(shù)額繳費(個人繳15%,單位或兩個人以上的繳30%),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不同意的,將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按專利局規(guī)定的期限,被繳不足部分。二、專利申請費用減緩流程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必要時還應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費用減緩請求書應當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個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應當根據專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應當根據專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于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單位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經濟困難情況,并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個人與單位共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個人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單位應當如實填寫經濟困難情況,并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應當說明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單位的性質是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還是機關團體,并說明其經濟困難情況。專利局收到費用減緩請求書后,應當進行審查,作出是否批準費用減緩請求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請求專利費用減緩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虛假文件的,專利局應當在查實后撤銷批準專利費用減緩請求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指定期限內補繳全部已經減緩繳納的費用;當事人逾期不補繳或補繳金額不足的,專利局按繳納費用不足,依法作出相應處理決定。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應當在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取得經濟收益后,補繳所減緩的各項專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