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有哪些情形屬于惡意注冊商標
2016-06-21
一:惡意攀附他人商譽、搶注較高知名度商標的申請
如自然人林浩申請注冊的200多件商標,與華為、微信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高度近似,涵蓋相同及類似商品服務。
二:大量搶注通用名稱、行業(yè)術語等具有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意圖的商標申請
如上海雋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相關利益共同體共申請注冊縣級以下行政區(qū)劃名稱商標近5000件,上述申請具有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意圖,商標局依法予以駁回。
三:申請注冊名人姓名商標等他人在先權利的惡意商標申請
四:針對同一企業(yè)的惡意反復搶注、連續(xù)搶注的商標申請
如自然人王樹本申請注冊“雙鵝騰飛”商標后被無錫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無效宣告申請。此后,該申請人又再次申請注冊完全相同的商標。商標局在審查時認定其屬于針對同一企業(yè)的反復惡意商標搶注行為,從嚴審查并參考在先異議、無效宣告案例予以了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