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注冊商標未實際使用能請求賠償嗎
2013-11-14
這個沒有辦法請求賠償,申請商標后用不用的使用權在于所有人手里,商標所有人有權支配商標使用權,以下就是商標注冊人(所有人權利)
商標注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對該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 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備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yè)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標的行為,高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僉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