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是什么?
2016-08-28
《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Madrid Agreement fo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Trade Marks)簡稱《馬德里協定》,是關于簡化商標在其他國家內注冊手續(xù)的國際協定。1891年4月14日在馬德里簽訂,1892年7月生效。馬德里協定自生效以來共修改過多次,和1989年簽署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稱為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恶R德里協定》的締約方總數為56個國家;《馬德里議定書》的締約方總數為66個國家。
1989年10月4日中國成為該協定成員國。我國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1967年修訂并于1979年修改的斯德哥爾摩文本),同時作如下聲明:
1、關于第三條之二:通過國際注冊取得的保護,只有經商標所有人專門申請時,才能擴大到中國;
2、關于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四項:本議定書僅適用于中國加入生效之后注冊的商標。但以前在中國已經取得與前述商標相同且仍有效的國內注冊,經有關當事人請求即可承認為國際商標的,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