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服務】如何撰寫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說明書
2016-02-07
一、專利申請的類型 專利申請分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fā)明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二、受理的條件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必須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請求書和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后,應當明確申請日、給予申請?zhí)?,并通知申請人? 第四十條: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的; ?。ǘ┪词褂弥形牡模? ?。ㄈ┎环媳炯殑t第一百二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 (四)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的;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三、代辦處專利申請受理的范圍 1.可以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內地申請人面交或寄交的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港、澳、臺地區(qū)的個人委托內地專利代理機構面交或寄交的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2.不能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PCT申請文件; ?。?)外國申請人及港、澳、臺地區(qū)法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 (3)分案申請文件; ?。?)有要求優(yōu)先權聲明的專利申請文件; (5)專利申請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